人事处

1.党委办事机构工作职能:
    ①负责起草党委工作计划、总结、汇报、请示、通知、决定等文件;
    ②负责党委会议的记录工作,整理印发党委会议纪要;
    ③督办检查党委部署工作落实情况,协调党群系统各部门工作。
2.学校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职能:
    ①负责学校党务工作,做好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、党支部管理、党员的管理、党员发展等工作;
    ②负责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。
3.学校人事工作职能:
    ①负责学校绩效考核工作;
    ②负责学校干部任免、教职工调配、教职工转正定级、教职工年终考核考评、教职工奖惩评优工作;
    ③负责学校学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、评聘、晋级工作,及人事、工资、职称档案的收集、整理和管理工作;
    ④负责学校教职工离退休、退职手续的办理及离退休、退职人员、遗属等人员的待遇核定和管理工作,以及教职工伤、残、亡善后工作的办理;
    ⑤负责学校教职工工资、保险、福利、校内津贴审批、管理等工作;
    ⑥负责学校聘用人员聘用和聘后管理工作;
    ⑦负责学校人才引进工作;
    ⑧负责学校老干工作、计划生育工作、关工委工作;
    ⑨负责学校干部人事方面的各种统计、年检工作。
4.其他工作职能:
    ①负责统筹协调学校扶贫工作;
    ②负责学校文明创建工作;
    ③完成校党委、校行政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