湘西自治州电大专业责任教师考核标准
日期:2010年11月03日 来源:
湘西自治州电大专业责任教师考核标准 专业责任教师是整个专业的教学组织者、实施者,为了搞好我校开放教育工作,根据中央电大、省电大有关规章制度,结合我校实际,制订专业责任教师考核标准。 一、负责协调组织本专业各课程教学活动的计划制定与实施。 1、对专业的教学实施整体规划,制订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和专业实施方案。 2、制订专业教研活动计划,帮助确定各门课程教学管理方案。 3、制订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、实施方案、课程补修和实施意见,以及本专业实践性环节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。 二、负责本专业的网上教学活动和网上实时交流(BBS讨论) 1、根据学校教学管理要求,积极参与学校课程教学辅导网页资源建设,关注课程网页资源建设进程,为开放教育学员自主学习提供助学服务。 2、负责专业网页教学资源的组织与审核工作,适时更新。 3、及时从网上或其它渠道获取各类教学信息、辅导资料等,为辅导教师和学生提供可能的教学支持服务。 4、在学校网站开设网上课堂,通过在线学习系统开展教学活动,积极进行教学讨论。 6、负责组织课程责任教师开展多种形式的咨询、答疑及学生网上交流工作。 三、统筹安排本专业实践性教学环节,尤其是毕业论文写作指导、答辩等工作。 1、协助辅导员指导学生进行自主学习,开展小组学习等活动。 2、掌握本专业各课程的教学环节,组织听课和进行教学环节检查,听取学生意见,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措施。 3、根据专业课程特点及教学资源情况,提出课程教学模式的指导性意见或建议。 4、协助教务科安排组织实施本专业的毕业作业工作。 5、负责所管责任课教学实践环节的落实,如上机操作、调查报告、毕业论文的布置、学生学习小组的活动、实践基地的活动情况等; 6、负责本专业毕业论文的评审,协助教务科完成毕业论文答辩工作。 四、负责组织本专业课程责任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活动。 1.积极参加中央电大、省电大组织的有关业务培训和教学会议,通过多种媒体了解、搜集所任责任课的教学信息,并及时通知各位专、兼职教师,做好上传下达工作,起到经常沟通信息的桥梁作用。 2、掌握本专业课程设置及教学要求,指导任课教师制订课程实施性教学计划。 3、管理和指导全州电大本专业的教学。掌握专业教师情况,主持本专业教研活动和调研工作。 4、按时参加学校有关教学工作会议,并予贯彻实施会议精神;参与学校组织的常规教学检查活动,督促指导本专业指导教师开展开放教育各种活动,包括学习小组活动,上网学习及多媒体教材收看,并为学习小组活动提供专业学科知识的支持服务。 5、积极与各任课教师、管理教师、学生保持经常性联系,及时听取意见、建议,根据开放教育的要求和学生特点适时调整教学方式和手段,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反馈。 6、督促所属责任课的专、兼职教师按教学大纲、教学计划和教学一体化设计方案要求完成面授辅导任务;布置批改平时作业,加强教学过程中对学员自主学习的监控,保证教学质量。 7、向本专业的专业指导教师和学生提供专业方面的各项服务,提供教学资源和教学信息,做好本专业的业务管理工作。 8、全面负责本专业辅导教师和指导教师教学教研活动。